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
4月26日上午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商品信誉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采取威胁手段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4月26日 ,11月30日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商品声誉罪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就把事情闹大 。数额巨大 ,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在没有依据 、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数额巨大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以讹传讹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而后 ,
庭审中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
